教育科学研究院于1998年设立“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予点,是湖南省最早设立的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之一。2003年设立“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设立“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设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3年正式通过了“教育管理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授权资格。
公共管理学院19年成立。03年,湖南大学成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获行政管理硕士学位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予权。2006年,获得公共管理、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授予权。2011年,合并组建新法学院即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2年,设置区域公共治理、廉政学交叉学科博士点。
2019分数线
总分:教育科学研究院365,法学院365
单科55(满分=100),单科90(满分≥100)
2018分数线
总分:教育科学研究院350,法学院350
单科55(满分=100),单科90(满分≥100)
2017分数线
总分:教育科学研究院365,法学院375
单科55(满分=100),单科90(满分≥100)
2019教育科学研究院硕士复试细则
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和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40分)。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由外语听力、口语、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等组成。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20分;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主要从学习成绩、获奖、毕业论文、公开发表论文等方面考察,满分40分;
3)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70分;
4)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0分。
综合面试由本院硕士生导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总分(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的招生计划分专业重新排序。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心理以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相同情况下,优秀夏令营营员优先录取。
近几年报录情况
2019
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共管理学硕报考109人,录取11人
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硕报考130人,录取11人
2018
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共管理学硕报考58人,录取11人
法学院公共管理学硕报考135人,录取9人
2017
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共管理学硕报考73人,录取14人
法学院公共管理学硕报考167人,录取2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