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文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北京化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
1、 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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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代码 |
专业名称 |
外国语 |
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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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 |
法学 |
44 |
44 |
66 |
66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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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0 |
公共管理 |
49 |
49 |
74 |
74 |
345 |
我院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调剂,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复试工作。
3、复试程序、方式
(1) 考生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按研究生院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查验复试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本科毕业成绩单;收取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告知复试安排。相关证件及资格审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化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 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
(3) 复试面试: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安排将于报到时公示。面试主要内容见《北京化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共 500 分,其中笔试 200 分,面试 300
分。复试成绩总成绩低于 300 分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各占 50%的权重综合排名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9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课程顾问】吴老师
【联系电话】13366797044
【微信】xxxwls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