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模式
我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实行学分制和必修、选修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类型
学术学位:我院于199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在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四个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招生。
专业学位:我院2003年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2010年新增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现在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药学、内科学、外科学、医学影像与核医学、妇产科学、老年医学、全科医学等学科招生。
四、招生计划
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拟招生人数”系我院计划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实际招收研究生的人数以国家下达给我院的招生规模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收人数仅供参考。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各专业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