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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新祥旭考研】 / 2020-03-1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发源于中原大学财经学院1951年开办的统计学系,并在原信息学院的基础上于2010年组建而成,是一个以统计学为龙头,以数学和数量经济学为两翼,涵盖统计学、理学、应用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院。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近年来,学院师资队伍不断优化,专业和学历结构合理、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逐步形成。学院现有教职工106人,其中专任教师92人,行政教辅人员14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5人,副教授39人,讲师32人;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6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湖北名师1人,“文澜青年学者”15人,学校“十大科研新星”2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近80余人。另外,学院特聘楚天学者、楚天学子、“文澜学者”讲座教授、“文澜学者”特聘教授以及兼职教授或合作导师等55人。

统计学为省级特色学科,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为省级重点学科,应用数学为校级重点学科。其中,统计学专业是我校的传统专业,是我国社会科学中最早设立的学科点,也是我国高等财经院校中设立最早的专业之一,承担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项目。2013年,统计学第四次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

硕士研究生阶段,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设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金融统计和风险管理与精算及数理统计学4个二级学科;各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二级学科培养,授经济学学位。数量经济学按二级学科招生和培养,授经济学学位。管理科学与系统工程方向按二级学科招生和培养,授管理学学位。学院拥有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在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点设立市场调查分析、金融统计分析、大数据分析三个研究方向。博士点分别是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和数量经济学二级学科授予点。研究生实行导师制和个性化培养。

二、招生计划

2020年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列表如下:

专业名称

拟接收人数

经济统计学

3

应用统计学

3

金融统计、风险管理与精算

3

数理统计学

3

数量经济学

4

管理科学与工程

1

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全日制)

10

合计

27

注:上表为计划招生人数,最终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数为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2019年文澜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统数风华”分营优秀营员

2)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3)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4)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5)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阅读统计与数学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请于9月28日24: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已经参加我校夏令营或研招校园开放日的考生也要通过此系统进行报名。

2.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由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前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请有意选择我院推免研究生的同学务必在9月28日24:00前填好志愿,之后填报“推免服务系统”的考生,我院将不再向其发出复试通知。学院将于9月29日10:00前通过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于9月29日17:00前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信息以该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9月29日17:00前未在该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学院撤销该生的复试通知。

4.学院将于9月29日17:30前在学院官网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考生于10月8日在文波328报到,复试时间为10月9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接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5.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6.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明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书将于2020年6月寄(发)。

9.关于夏令营优秀营员及校园开放日考生接收工作的说明

凡拟申报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夏令营优秀营员及参加校园开放日考生均需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因已进行过面试选拔,此两类申报学生不再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请于9月29日上午10: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请大家于9月29日下午17:00前在系统中点确认复试。学院将根据系统中确认复试名单于当日下午17:00前在系统中发出拟录取通知,请于24小时内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除有单独说明的之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型)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详见学校财务部的收费公示(链接:http://cwc.zuel.edu.cn/3074/list.htm)。

(二)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2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5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3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3.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按以下规则排序位列前10%:(1)学术学位硕士新生按一级学科区分进行排序;(2)专业学位硕士新生按相同考试科目区分进行排序。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4.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项目用于奖励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完成的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译)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或创新创业项目等。

5.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6.“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7.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六、信息公示公开

1.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名单除在接收学院公示外,还将全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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