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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名单如下
社会保障专业考生:王星宇,考生编号100017000310302;初试总分391
社会学专业考生:金 杨,考生编号100017000310008;初试总分381
社会学专业考生:袁丽娟,考生编号100017000310041;初试总分378
社会学专业考生:徐 萌,考生编号100017000310296;初试总分376
社会学专业考生:高正予,考生编号100017000310006;初试总分363
社会学专业考生:朱丽丽,考生编号100017000310297;初试总分363
社会学专业考生:李彦睿,考生编号100017000310317;初试总分363
二、复试内容
1、英语听力
按照学校要求,2017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复试阶段进行英语听力测试,听力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中。
2、专业复试
(1)复试方式:口试。
(2)复试时间、地点:3月27日上午9:00 地点:理科五号楼社会学系269会议室 (267 会议室等候)。
(3)复试程序:请提前20分钟到社会学系等候会议室签到,并抽取序号,考生将按照序号依次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内地和港澳台考生,不含外国留学生)要交纳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100元/人次(请于复试前提交到社会学系财务室)。参加两次以上专家组复试的复试费按次收取。
三、复试提交的材料
1、提交材料包括
(1)复试前考生应提交《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个人陈述(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下载),以及可以证明其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仅限往届生)或学生证。港澳台、留学生出示护照或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
(3)正式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
(以上材料请于复试前20分钟提交)。
2、应根据《北京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或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取办法
1、初取以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名次为准。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初试成绩可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30%。
4、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满分3分)。
5、初取结果以上报北大研究生院获批的名单为准,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将初取结果公布社会学系主页,请考生注意查看北大社会学系主页 www.shehui.pku.edu.cn 。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