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系介绍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创建于1985年,是我国较早开设艺术设计类专业的院校之一。学院依托学校以工为主的背景,坚持以“专业创新、校内协作、社会联动、国际融合”为原则,以营造健康、智能化的空间环境设计、康养产品设计、艺术治疗等国民健康需求为特色、以艺术与科技融合为内涵、以设计服务与科研项目为平台,以学校“三大理念”、“两大工程”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发展导向,以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专业学院为战略目标,主动适应辽宁省经济发展对设计人才需要的体现。学院以艺为主,工、理、文、艺相结合,形成设计、文化、艺术、科技等多元融合与创新发展的定位优势。
学院现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风景园林、美术学、艺术与科技等7个专业,其中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3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是辽宁省优势特色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是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是辽宁省转型示范专业。现有设计学、美术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艺术设计、风景园林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3名。
学院有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基地”1个,辽宁省高校智库“辽宁城乡环境艺术创新与智能化设计研究中心”1个、大连市社科联研究基地1个;辽宁省艺术设计与科技融合创新应用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艺术与科技重点实验教学中心1个、辽宁省艺术与科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辽宁省学龄前儿童活动空间创设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4个,全媒体智慧教室2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1个,有艺术与科技研究院、大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以及实践教学中心,优势资源保障了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点发展建设需求,也保证了其他传统优势特色专业转型发展的需要。学院近5年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等国家级项目4项,纵向课题到账经费462万,横向课题到账经费1083万,发表研究论文300余篇。
二、风景园林095300 招生目录
学习方式: 全日制
拟招生人数:37、包含推免1人,大学生士兵退役计划1人
研究方向:
01矿山生态修复与工业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设计
02乡村景观规划设计
03宜居城市风景园林设计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44风景园林基础
④504专业设计(4小时)
复试科目:风景园林专业综合
三、参考书目
344风景园林基础
1. 周维权.《中国古典园林史》(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
2. 周建宁.《西方园林史--19世纪之前》,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年.
3. 诺曼K.布思 《风景园林设计要素》中国林业出版社,1989年;《园林工程》北京林业大学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2012年。其他风景园林学相关书籍。
504专业设计(4小时)
1. 王晓俊.《风景园林设计》(第三版),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
2. 刘滨谊.《现代景观规划设计》,东南大学出版社,2017.
3. 其他景观规划设计相关书籍。
四、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外)复试分数线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上线情况按照1:1.5的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于名单最后一名初试总分相同的考生,均予以复试资格。
附2023年考研国家线
五、录取人数
2022年:36人(最高分408、最低分363)
2021年:35人(最高分403、最低分348)
2020年:17人(最高分405、最低分353)
六、复试细则
复试内容
今年研究生复试包含专业知识考核(占复试成绩50%)、外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10%)、综合素质(占复试成绩40%)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内容,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综合表现给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知识考核由学科参照招生目录中复试科目,根据复试小组考生人数命制题签(题签数不低于小组面试人数),考生随机抽取题签进行作答,各面试小组可根据需要要求考生口答或笔答。外语水平测试由学科自主确定考核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加试考核由学科自主组织,加试考核结束后将成绩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小组各成员从专业知识考核、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三方面独立打分(秘书不打分),总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即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工作流程及要求
1. 学校根据调剂批次(调剂系统开通每24小时为一个调剂批次,志愿锁定24小时),根据考生所学专业与学校调剂专业的契合程度、对学科研究内容熟悉程度等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2. 调剂考生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复试,拟录取名单与一志愿考生一同公示。
3. 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定向考生,请谨慎申请、填报;
4.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最终归属权由调剂系统的状态决定。
5. 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确保公平公正,对点击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取消,请广大调剂考生准确掌握调剂系统的使用流程并谨慎操作,若由此引发任何异议及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 目前国家调剂录取政策暂未出台,若我校调剂办法与国家调剂录取政策冲突或有未尽事宜,以国家政策为准,学校将于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公布详细的调剂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