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硕士研究生30名。
二、招生专业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专业为兰州大学2016年各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按照《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中的报考条件执行。
四、招生报名
(一)凡符合《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二)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三)兰州大学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复试
(一)《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于2015年12月14日至28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教育部规定: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有关考生须在提供以下相应证明后才准予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现场确认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相应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2016年9月1日前有可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书面证明。
4.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二)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四)复试:2016年3月上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或研究院另行通知。
六、录取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兰州大学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其他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执行。
七、培养
(一)学制
详见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栏说明。
(二)学习费用
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甘肃省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详见《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
(三)证书发放
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和学位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