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通知要求,我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人数:5名
二、招生专业
除金融工程、金融学、金融专硕、会计学、会计专硕、审计专硕外,《兰州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列的招生专业均可招生。
三、报考条件
按照《兰州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报名
(一)凡符合《兰州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二)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三)兰州财经大学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
(一)《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于2015年12月14日至28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四)复试:2016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兰州财经大学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其他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兰州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执行。
七、其他事项
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兰州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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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31-4670578
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lzcc.edu.cn/zyxw.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