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试对象:
1 .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者、本科结业生);
2 .非音乐专业考生(报考作曲系各方向、艺术嗓音及嗓音医学方向考生除外) 。
二、加试时间:
加试将于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待定。
三、加试内容:
1. 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视唱(现场视唱五线谱乐曲) ;
2. 其他方向:视唱练耳。
考试要求如下:
一、听写部分
1 .和弦: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单行谱表密集排列);
2 .节奏: 2/4、 3/4、 4/4、 6/8拍;
3 .和弦连接: 两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单行谱表密集排列, 含D7、 S Ⅱ7、 DⅦ7 和弦的原位、转位及终 止的四六和弦) ;
4 .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 大、小调以及民族调式;
5 .二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 大、小调以及民族调式。
二、视唱部分(采用固定唱名法, 只唱一遍)
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及民族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