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专业和导师
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目录》。
二、考生申请条件
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要求。
三、提交材料要求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要求。
四、申请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笔试+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在考核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考核内容 |
专业理论知识 |
英语 |
专业理论知识 |
英语 |
综合素质 |
专业基本技能操作 |
考核方式 |
笔试 |
笔试 |
面试 |
面试 |
面试 |
操作 |
满分 |
50 |
50 |
50 |
50 |
100 |
100 |
合格标准 |
专业理论知识和英语的笔试面试总分分别不低于60分 |
60分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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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分钟) |
笔试考核150分钟 |
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
30分钟 |
1.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总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2.英语(总分100分):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总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3.综合素质(100分):包括PPT汇报、申请材料、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社会工作能力等,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其中PPT汇报时长5分钟,内容需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专业基本技能操作(总分100分):临床能力考核或实验室技术考核,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5.有任一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考核专家小组根据综合考核进行打分,按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审定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099324,杨玉雪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4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教学楼305。请寄EMS、顺丰或直接送达。
首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