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妇产医学院(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专业和导师
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目录》
二、基本申请条件
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基本要求
三、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提交材料的基本要求。
四、综合考核
(一)考核内容
1.理论考核:专业理论考核试卷,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2.外语水平:通过笔试和口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包括听力和阅读理解等,口试包括口语、阅读和翻译,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3.专业技能操作考核:进行相关专业临床技能操作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上述考核内容,累计考核时间不少于3小时。
(二)考核评定
对申请人员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由同一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专家组根据综合考核进行打分,按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拟录取
1.按同一志愿考生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拟录取。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科的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连同相关档案材料报研究生院。
3.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2277380,010-52277382(张老师)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骑河楼17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教育处
首都医科大学妇产医学院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