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专业和导师
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目录》。
二、考生申请条件
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申请条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至所报考学院审核: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须注明培养类型是专业学位还是科学学位),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保存单位公章);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7)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需单独装入信封,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信封骑缝处亲笔签名后提交);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
(10)个人陈述(格式见附件2,填好后A4纸打印并签名):每位考生须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最能全面反映个人特质的个人陈述,请简明扼要,不要重复或者罗列无关内容。至少应包括:学习和科研经历、经验、科研特长、突出能力等;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设想;出国交流访问学习经历(若有请务必填写,并标注交流访问学习的起止时间、目的和内容);
(11)填写并打印“首都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2020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附件3),同时提交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水平的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包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获奖证书可包括学生活动等,上述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首都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2020年博士申请考核成果获奖汇总表”说明)。注意: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科研成果和获奖一律不予统计,请考生对照填入汇总表的科研成果和获奖进行一一对照并在证明材料首页右上角做好序号标注,如:“(12)发文1、(12)发文2、(12)项目1、(12)项目2、(12)获奖1、(12)获奖2....”;科研成果和获奖的统计日期截止至报名当年9月30日,在此日期后取得的成果和获奖不予统计。
上述纸质版材料,应按照从前到后的顺序排列,并用铅笔在各类别材料右上角标注(1)(2)(3)等序号,如果某一类别没有,则跳过编号。
(二)电子材料
上述提及到的所有纸质版材料(已经密封的专家推荐信除外)均需提供电子版,发送到duxin081214@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天坛2020年博士申请考核申请材料”)
电子版材料,按照命名规则命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邮箱。各个文件命名规则“编号+文件名称+姓名”,如果某一类别没有,则跳过编号。
四、申请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1)笔试:临床专业知识和专业英语
(2)技能操作:临床专业技能
(3)面试:考生需准备5分钟的PPT,报告从大学至今的个人简历,科研经历及成果,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及看法,对拟进行研究工作的设想等。考核小组对考生学科背景、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潜质、创新能力、英语口语、专业英语、报考材料等进行考核或审核。
(二)考核成绩评定办法
考核评定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申请考核材料评分,第二部分为考试成绩评分,考试成绩包括笔试、技能操作、面试三部分。申请考核材料评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是会作为最终是否被录取的重要参考,具体要求、分值如下:
(1)申请材料满分为100分(评分办法见附件1)。
(2)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临床专业知识和专业英语各5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3)技能操作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5)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20%,技能操作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60%,申请考核材料评分作为是否被录取的重要参考。
六、拟录取
1.按学院同一志愿考生考核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拟录取。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科的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连同相关档案材料报研究生院。
3.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包括考生基本情况和综合考核成绩等),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975878,杜老师(工作日9-11点)
电子材料投递EMAIL:duxin081214@163.com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花乡新院)C区教学楼214办公室(请选顺丰或EMS,工作时间投递),邮编:100070。
首都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1
申请考核材料评分办法
一、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按照要求提供(满分20分,出现一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二、材料加分
量表1.德育表现测评量表
奖励加分表现测评(注:德育奖励得分不予累加,只取最高分。)
项目 |
奖励分数 |
奖励原因 |
德育 奖励 |
0-40 |
① 国家级奖励最高加40分。 ② 市级奖励最高加20分。 ③ 校级奖励最高加10分。 ④ 院级奖励最高加5分。 |
量表2.科研学术表现测评量表
奖励加分表现测评(各项评分累计得分,无上限)
名称 |
奖励分数 |
评分标准 |
发表 论文 |
0-40 |
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身份): ①发表SCI JCR 1区文章,每篇加40分 ②发表SCI JCR 2区文章,每篇加35分 ③发表SCI JCR 3区文章,每篇加30分 ④发表SCI JCR 4区文章,每篇加25分 ⑤发表被SSCI收录的文章,每篇加20分 ⑥发表被EI收录的文章,每篇加20分 ⑦在学校认可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著类文章,每篇加10分; ⑧在学校认可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综述、病例报告、个案类文章,每篇加3分。 其他非核心期刊及会议论文集不加分。 注:SCI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及接收函),中文核心期刊文章必须正式发表。
|
申请 专利 |
0-20 |
① 授权专利:发明专利加20分,实用新型专利加 15分,外观 专利加10分。 ② 登记软件著作权:加10分。 注:完成人按排名顺序得分,第n完成人得分=第一得分/(2n-1)。 |
编译 专著 |
0-20 |
专著:主编(译)加20分,副主编(译)加15分,参编(译)加10分,其他参与者(书中有明确说明)加5分。 注:专著领域须与本人所在学科相关,需提供作者信息页。 |
学术 交流 |
0-10 |
① 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做报告,每次10分;做墙报,每次 8分,论文获奖:1-7分,特别提示,只有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报告并且论文获奖者,分数可相加; ② 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境内国际学术会议:做报告,每次8 分,做墙报,每次6分,论文获奖:1-5分; ③ 参加其他学术会议:作报告,每次6分,做墙报,每次4分, 论文获奖:1-3分。 注:学生本人为汇报人/ 获奖论文第一作者方认可,参加多次学术交流得分只取最高分。 |
科研学术表现测评量表细则:
所有SCI论文以正式接收为时间节点,中文核心期刊以正式发表为时间节点。
所有编译专著、申请专利、科研奖励和学术会议必须在统计截点前(9月30日)已正式出版、专利获批、奖励颁发和会议召开。
(一)关于发表论文:
共同第一作者均分:以共同第一作者在SCI 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各作者所得的奖励分数按署名先后顺序按比例分配,其中二人并列按6:4分配,三人并列按5:3:2分配,以此类推。
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需均分奖励分数):
①发表SCI JCR 1区文章,论著每篇加40分,综述、病例报告、个案类文章,每篇加12分
②发表SCI JCR 2区文章,论著每篇加35分,综述、病例报告、个案类文章,每篇加10.5分
③发表SCI JCR 3区文章,论著每篇加30分,综述、病例报告、个案类文章,每篇加9分
④发表SCI JCR 4区文章,论著每篇加25分,综述、病例报告、个案类文章,每篇加7.5分
⑤发表被SSCI收录的文章,论著每篇加20分,综述、病例报告、个案类文章,每篇加6分
⑥发表被EI收录的文章,论著每篇加20分,综述、病例报告、个案类文章,每篇加6分。
⑦在学校认可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著类文章,每篇加10分;
⑧在学校认可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综述、病例报告、个案类文章,每篇加3分。
其他非核心期刊及会议论文集不加分。
(二)关于学术交流:
①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做报告,每次10分;做墙报,每次8分,论文获奖: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②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境内国际学术会议:做报告,每次8分,做墙报,每次6分,论文获奖: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
③参加其他学术会议:做报告,每次6分,做墙报,每次4分,
论文获奖: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注:学生本人为汇报人/获奖论文第一作者方认可,参加多次学术交流得分只取最高分(但是国际学术会议报告和获奖可累计加分,如国际学术会议作墙报8分和获二等奖5分,加分13分)。
量表3.社会活动表现测评量表
序号 |
奖励分数 |
评分标准 |
竞赛 获奖 |
0-30 |
①国家级竞赛获奖,最高加30分,其中一等奖 30 分,二等奖 28 分,三等奖 25分,优秀奖及其他 22 分; ②市级竞赛获奖,最高加20分,其中一等奖 20 分,二等奖 18 分,三等奖 15分,优秀奖及其他 12 分; ③其他竞赛获奖,最高加10分,其中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8 分,三等奖 5 分,优秀奖及其他 2 分; |
校级 活动 |
0-20 |
获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加6、5、4、3分(集体项目第一、二、三等及优秀奖的每名队员分别加5、4、3、2分)。 需提供获奖证书。 |
社会 工作 |
0-10 |
①校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加6分,校级研究生会委员,加4分。 ②学院院级研究生会主席,加5分,研究生会副主席、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加3分。 ③各班班长,加3分,其他学生干部,加1-3分。 注:需提供任职证明,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
计分说明:
1. 总成绩由申请审核材料得分、材料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材料得分占20分,材料加分为80分。
2. 材料加分由德育成绩、科研学术成绩和社会活动成绩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得分最高者为该项满分80分,其他人得分按最高分的比例换算计分。
3. 申请考核材料计分办法(满分100分):材料得分(20分)+材料加分(80分即(德育成绩×10%+科研学术成绩×80%+社会活动成绩×10%))。
附件2
个人陈述
请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3000字以内的个人陈述。
一、学习经历(包括在学期间参与的学生活动及获奖情况等能够体现个人综合素质的事迹)
二、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
三、科研经历(包括经验、科研特长、突出能力等)
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设想)
五、出国交流访问学习经历(若有请务必填写,并标注交流访问学习的起止时间、目的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