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目代码 |
829 |
科目名称 |
宗教学原理 |
|
一、考试内容范围 |
|||
|
要求考生对世界各大宗教传统(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和中国本土宗教传统(儒教、道教、民间信仰)的历史、教义教理、宗派有系统的了解; 对宗教学各子学科(宗教哲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的发展历史、主要理论代表人物及著作有大致的了解,对各子学科的方法有初步了解和反思; 对当下世界及中国的宗教状况进行持续关注,并能结合宗教学理论加以分析和评价; 熟悉至少一个宗教传统的宗教典籍。 |
|||
|
二、试卷结构 |
|||
|
1、名词解释:50分, 2、简答题:60分, 3、论述题:40分。 满分150分 |
|||
(1).jpg)


















